本報訊(記者李榮)6月27日,西安市政府印發《西安市實施學前兒童看護點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通知》明確,通過設置學前兒童看護點(以下簡稱“看護點”),使安全基本達標、辦園行為較為規范的無證幼兒園逐步整改提升,取得幼兒園辦園資質;加大聯合整治力度,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設施設備簡陋,不具備提升辦園條件的看護點,采取強制措施堅決予以取締。力爭到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無證幼兒園。
看護點是指在正規幼兒園資源無法滿足當地幼兒入園需求的情況下,由公民個人舉辦、以招收3周歲到6周歲適齡幼兒為服務對象、以看護為目的現存的無證幼兒園。
《通知》明確了看護點的實施步驟:準備階段(2018年6月至7月)。現有無證幼兒園的區縣、開發區完成摸底調研、具體實施辦法或細則制定、收費標準限定等各項準備工作;集中認定階段(2018年8月)。根據實施辦法或細則,完成對轄區內看護點的分類認定工作;分類推進階段(2018年9月—2020年12月)。各區縣、開發區對認定的看護點進行分類管理。
《意見》要求:不得設置在污染區和危險區,不得使用危房,房屋相對獨立,有圍擋隔離,有消防通道,且不得使用“幼兒園”“托兒所”“幼稚園”等名稱。應設活動室、午睡室、兒童盥洗室、保健室、辦公用房和廚房,具備通風、采光、照明、食品加工、消毒等條件,有獨立門衛值班室,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配備必要的游戲和戶外活動設施。
看護點舉辦者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60周歲;有一定經濟基礎和能保證看護點正常運行。看護人員、專職安保人員和衛生保健人員年齡均不超過5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每班至少配備看護人員3名,看護人員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保育員資格或幼兒教育經驗。看護點全員持有教師資格證比例不得低于看護人員總數的30%。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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