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原登榮
10月30日,備受關注的渭南繼母虐童案在臨渭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院認為,孫某采用捆綁等方式對被害人長期實施虐待,其行為已構成虐待罪。公訴方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指控罪名成立。
該案經過5個多小時的審理,審判長當庭宣布判處孫某有期徒刑16年。
公開資料顯示,2017年至2018年4月,全省共批準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6件901人。對于未成年人遭遇傷害現象,省政協委員郭惠敏、劉勝利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和建議。
省政協委員、省民政廳副廳長郭惠敏認為,我國兒童保護體制不盡合理,目前專門保護兒童的綜合機構有兩個:一個是國家和地方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婦聯;另一個是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團委。“由于政府職能部門未成立未成年人專門保護機構,這會導致未成年人保護政策出現‘碎片化’,各類資源難以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發揮。”
“一直以來,民政部門僅承擔孤兒、特困兒童的服務管理職能,而國務院新近確定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困境兒童保障具體由民政部門牽頭,但來自機構、編制、人員等方面的制約,使這項工作推進的十分艱難。”郭惠敏說,按照國務院要求,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要實現動態管理,而村級無專門管理人員,導致發現難,數據得不到及時更新,國家和省上已出臺的未成年人保護及關愛政策無法落地,各項福利待遇難以及時兌現。
郭惠敏建議,在民政部門增設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工作處,將民政部門內有關兒童職能和其他部門兒童工作職能進行優化整合,便于推進這項工作。同時,要加大基層工作力量,在全省范圍內實行村級設信息報告員、鄉鎮設信息錄入員、縣域設信息管理員的“三員”管理制;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在縣級和兒童聚集的鄉鎮建設“兒童之家”,這樣既能為兒童開展活動提供場地,也能為社會組織開展定向專業服務創造條件。
省政協委員、陜西寶吉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勝利認為,對待兒童的態度,反映出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保護未成年人,防止兒童受虐待,除了對侵害未成年人權利者施以重刑外,還應加強法治宣傳和家庭教育,強化家庭尤其是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和保護責任的監督。”
“應設立兒童保護強制報告制度,以法律形式要求幼兒園和中小學老師、社會工作者等有機會接觸兒童和發現兒童受虐人群,對知情不報者采取一定的懲罰措施。”劉勝利建議,應制定強制剝奪施虐父母監護權的有關法律規定,將兒童移交其他親屬或福利機構看護,必要時可以尋找合適的家庭收養,切實防止兒童受虐案的發生。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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