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
餐飲業經營場所 網吧
婦幼保健機構室外區域
室內公共場所
公共交通工具
兒童公園室外區域
教育培訓機構室外區域
醫療衛生機構
圖書館 文化館
藥品銷售經營場所
電梯轎廂中
小學校室外區域
文物保護單位 單位樓梯走廊等
11月1日起,被稱為最嚴控煙令《西安市控制吸煙管理辦法》將開始施行,《辦法》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及部分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全面禁煙。餐館、網吧、火車站、醫院等均在禁煙范圍,那么這些地方的吸煙狀況如何,相關監管部門是否準備好執行新的控煙辦法,華商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走訪調查。>>控煙辦法具體規定
哪些地方禁止吸煙?
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及部分室外區域
《辦法》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及下列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全面禁止吸煙:
(一)托幼機構、兒童福利機構、中小學校、兒童公園、活動中心、教育培訓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
(二)婦幼保健機構以及主要為孕婦和兒童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的室外區域;
(三)體育、健身場館的室外觀眾坐席、賽場區域;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的室外場所。
在規定的禁止吸煙場所內,不得設置吸煙室或者吸煙區。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可以根據需要,在禁煙區域周邊設置吸煙場所。控煙由誰來監管?衛計部門為主管部門
各部門分工監管
《辦法》規定,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是西安市控煙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本市控煙管理工作。
有關控煙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以下分工:
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分別負責學校、學前教育機構、教育培訓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的控煙工作;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業經營場所、藥品銷售經營場所的控煙工作;
公安機關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控煙工作;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圖書館、文化館及影劇院等公共場所的控煙工作;
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管轄范圍內公共場所的控煙工作;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關公共場所的控煙工作;
文物、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負責監督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等場所的控煙工作,體育、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負責公共體育場館、A級旅游景點等場所的控煙工作;
物業管理行政管理部門、開發區管委會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電梯的控煙工作;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以及本款第一項至第八項以外其他公共場所的控煙工作。經營管理者有何義務?控煙場所應勸阻吸煙者
《辦法》規定,控煙場所應建立控煙管理制度,在場所出入口及其他顯著位置設置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識和舉報電話。
在禁止吸煙區域內不設置與吸煙有關的售煙機、器具;對在禁止吸煙區域內的吸煙者進行勸阻,對不聽勸阻的,要求其離開該場所。對不聽勸阻且不離開該場所的,應當固定相關證據并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舉報;對不聽勸阻并擾亂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禁止吸煙區域,吸煙者不聽勸阻或者控煙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不履行勸阻義務的,任何人均有權舉報、投訴。控煙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明確專人負責本場所控煙工作。如何舉報?西安市統一舉報電話:12345
《辦法》規定,西安市設置公開統一的舉報電話:12345,將市民的舉報和投訴按照執法分工,轉給各相關控煙監督管理部門。各控煙監督管理部門接到投訴舉報后,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并將調查處理結果反饋投訴舉報人。控煙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不得阻礙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進入該場所履行控煙的監督管理職責。
違反本辦法規定,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的,由控煙監督管理部門對吸煙者給予警告,并處十元罰款。控制吸煙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未履行本辦法規定義務的,由控煙監督管理部門對經營者、管理者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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