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入“黑名單”養犬者,吊銷養犬登記證,5年內不得再次養犬
□ 記者 張晶
“愛狗的愛得要死,不喜歡狗的恨得要死。”8月13日,記者隨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民警來到融僑城小區宣傳《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正和小區安防主管宋天君聊此話題時,看見一位穿紅色花裙的女士,急忙抱起地上沒拴繩的小狗,急忙跑進了單元樓里。
“這肯定是沒有養犬證的。”公安蓮湖分局民警張新燕介紹說,根據《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第二章第十二條規定:申請養犬的個人、單位應當到所在地區、縣公安機關辦理養犬登記手續。未經登記,不得養犬。
但現實中,很多養狗人卻不履行登記手續。張新燕說,“每天都會遇到這樣的‘’游戲”。
不文明養犬引發糾紛
在融僑城小區守候一小時內,記者共遇到兩只狗,有不養狗的業主抱怨小區整天是“一大堆狗”。據院子乘涼的業主反映,在微信群聽說民警來社區宣傳文明養狗消息后,狗狗們都“躲在家里了”。
家住融僑城12號樓的業主惠先生帶記者進入單元門內,指著通向電梯的走廊說,經??吹接行」吩谶@里撒尿,現在周圍墻面和地面都已經被腐蝕了。
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告訴記者,經業主舉報后,這里已安裝有視頻監控,并找到撒尿小狗主人談了話,“但是不養狗的業主還是聚集在一起,要求‘討伐’養狗的業主。”
8月13日,西安市公安局限制養犬辦公室協調部分縣區限養辦,邀請小動物保護協會,在鐘鼓樓廣場開展《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宣傳活動。
在活動現場,有市民情緒激動地說:“大型犬就算不咬,把孩子也容易嚇到,養大型犬人的最大問題就是不拴牽引繩、不處理糞便!”市民王先生緊接著說,“養狗的人都說,我的狗很乖,我的狗不咬人。”
養狗與不養狗市民的“對掐”并不稀奇,但不養狗者的抱怨并非沒有道理。根據《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條規定:“攜犬出戶時,為犬只掛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牽引帶牽領;牽引帶不得超過兩米,在行人擁擠時自覺收緊牽引帶。”
不文明養犬行為,使得不養狗市民對狗充滿了嫌棄。“養狗的”與“不養狗的”雙方矛盾日益激化,凸顯文明養犬緊迫性。
不文明養犬不再單靠“勸說”
“我的狗不到一歲時就辦理了證件,每年按時年審。我覺得這對于養狗者來說并不難辦到。按時辦證按時年審,按規定打疫苗戴牽引繩外出帶上廢報紙,及時清理狗狗的排泄物,做到這些社會是可以容納狗狗的。”8月13日,在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限制養犬管理辦公室,前來辦理犬只年檢的市民楊超闡述觀點。
“養犬人必須考慮到不養犬人的感受。”融僑城小區安防主管宋天君說,小區安防在巡邏時,如發現不牽狗繩、寵物糞便不做處理的,都會及時進行提示。目前融僑城小區已實現公共場所監控全覆蓋,對于不文明養犬行為,小區工作人員會依據監控及時進行勸阻。
“物業將擔負起文明養犬監督職責,對小區內養狗情況進行逐一登記,不文明養犬經再三勸說無效者,可通報警方進行嚴肅處理。”西安市治安局特航處張副處長說,根據《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條規定: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做好本居住區限制養犬的自治管理工作。
對于不文明養犬行為,將不僅僅靠“勸說”單一手段,據介紹,西安警方推出的史上最嚴厲整治舉措,對于不聽勸阻的不文明養犬者,將拉入黑名單,吊銷養犬登記證。
推出養犬鐵腕“黑名單制度”
8月13日,在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限制養犬管理辦公室,當接到街上有流浪犬投訴后,警方立刻出警進行處置。
“如果發現有人棄犬造成流浪犬等問題,一旦查實,吊銷養犬資格,5年內不允許養犬。”公安蓮湖分局民警張新燕說。
“市民必須依法養犬、文明養犬。依法養犬就是必須到相關部門辦,履行養犬登記、年檢等制度規定職責。”西安市治安局特航處張副處長說,根據條例規定,“個人和單位飼養犬只未進行登記或者年檢的,由公安機關收容其犬只或者暫扣其《養犬登記證》,責令限期補辦手續,每只犬可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逾期未補辦手續的,沒收其犬只。”
據了解,西安市警方已出臺治理不文明養犬的鐵腕“黑名單制度”。根據規定,對于犬主出現遛狗不拴繩、不攜帶養犬登記證等違規行為,第一次查處將被批評教育;第二次被發現依法進行處罰;第三次將直接被拉入“黑名單”,吊銷養犬登記證,5年內不得再次養犬。名單將一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目前,西安市已有8人因連續三次出現違規養犬行為被吊銷養犬登記證,13人被拉入黑名單。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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