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城控股涉嫌證券違規被舉報
7日,上海的嚴義明律師、江蘇的范凱洲律師兩人向證監會舉報控告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王振華及其他新城控股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法行為,提請證監會依法調查并追究其等法律責任。
3個交易日共有5起大宗交易
舉報信稱,7月4日,新城控股向上交所提交了《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長變更的公告》。新城控股董事長兼實際控制人王振華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免去董事長職務,但仍擔任第二屆董事會董事職務。據公開消息,王振華系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7月4日,新城控股股價開盤即跌停。根據媒體報道,新城控股眾多中小投資者遭受了嚴重損失。
舉報信稱,王振華作為新城控股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對自己行為及其法律后果應予知悉,在其前往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之時,新城控股作為上市公司主體已知悉該重大事件。新城控股在王振華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前,即應立即通知新城控股有關人員及部門依法處理,新城控股至遲應在7月2日履行信披義務。但是,新城控股卻在7月4日才向公眾披露,應對受損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
據媒體報道,7月1日至3日期間,新城控股共有5起大宗交易。值得注意的是,5筆交易賣方營業部都來自寧波。連續三天的5筆大宗交易,來自寧波的賣家們一共賣出187.6萬股,成交額累計達7900萬元,其中僅中國銀河證券寧波柳汀街營業部一家就賣出155.6萬股,成交額6500萬元。
舉報信懷疑新城控股有關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至少在7月1日即王振華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之前后,即已知曉王振華被刑事立案調查的事實,并涉嫌與其他利害關系人串通、進行內幕交易。
提請證監會調查并告知公眾結果
兩位律師提請證監會依法調查如下事實,并據以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提請證監會在調查后,依法向社會公眾告知查處結果,包括王振華與被害女童母親是否商談、新城控股所出現的五起大宗交易等8項內容,部分內容為:
在6月29日王振華發生違法行為事件及被害女童母親前往上海后至6月30日晚報案前,是否與王振華及其家屬中系新城控股高管之人員進行過商談?王振華及新城控股高管是否會商過前述事件之后果及對新城控股之影響?
此外,王振華于7月1日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前,是否與新城控股高管會商過可能之后果?是否對新城控股后續管理等有關事務進行過會商及會商情況如何?是否對今后工作向各位高管作出安排?
另外,如新城控股有關高管在7月1日王振華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前后幾小時內已經知悉該情形,是否會商過可能之后果?是否對新城控股后續管理等有關事務進行過會商及會商情況如何?
同時,7月1日至3日期間共有5起大宗交易。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柳汀街證券營業部4度出現在賣方席位上,5筆交易賣方營業部都來自寧波。連續三天的5筆大宗交易,來自寧波的賣家們一共賣出187.6萬股,成交額累計達7900萬元,其中僅中國銀河證券寧波柳汀街營業部一家就賣出155.6萬股,成交額6500萬元。
以及其他證監會認為應當調查的情形。
征集投資者起訴王振華賠償投資損失
昨日,江蘇法舟律師事務所主任范凱洲對媒體表示,除了舉報信外,還對外公布了征集新城控股中小投資者的公開信,號召投資者起訴王振華賠償投資損失。目前已有部分投資者與律所聯系并登記起訴事宜。
文/本報記者 劉慎良 統籌/余美英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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