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印發《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指出,以非法集資或者欺騙手段銷售“保健”產品等詐騙老年人財物的養老機構和從業人員,將被列入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辦法》將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將被列入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情形還包括: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進行活動的;因養老服務行為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無故拖延,逾期不改的;對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主要或者直接責任的;存在采取虛報冒領等方式騙取政府補貼資金等涉及財政資金違法行為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不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以及其他違反養老服務管理有關規定的嚴重違法失信情形。此外,養老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也應當列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據《健康報》)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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