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緩解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和短缺難題,5月26日,陜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于加強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在執業藥師非工作時間,藥品零售門店可采用執業藥師遠程服務開展工作,鼓勵執業藥師利用節假日和業余時間在藥品零售企業多點執業。
《通知》明確,藥品零售企業應制定執業藥師在崗工作時間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執業藥師必須在職、在崗。連續兩次日常監督檢查中執業藥師不能在崗履職的,按規定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納入信用管理黑名單,并予以公告。在執業藥師非工作時間,藥品零售門店可采用執業藥師遠程服務中心遠程審方方式,作為補充開展處方審核和合理用藥服務工作。鼓勵執業藥師、藥師利用節假日和業余時間在藥品零售企業多點執業,作為駐店執業藥師不在崗的補充。藥品零售門店要建立多點執業人員檔案和管理制度,并在當地市場監管局備案,其繼續教育由當地市場監管局組織實施。
針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發展迅速與執業藥師數量不足之間現實矛盾,《通知》明確,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藥品流通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對實行統一品牌標示管理、統一藥品質量管理、統一采購管理、統一配送管理、統一財務管理、統一網絡信息管理、統一服務質量管理(以下簡稱“七統一”)且零售門店超過30家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由省局認定后,執業藥師可注冊在零售連鎖總部,注冊執業藥師總數應保證每個零售門店不少于1名執業藥師,由零售連鎖總部統一調配使用。同時鼓勵實行“七統一”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設置執業藥師遠程服務中心,設置執業藥師遠程服務中心的藥品零售連鎖門店可不配備執業藥師,由執業藥師遠程服務中心提供在線審方和藥學服務。鼓勵藥品零售企業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牽頭,探索、試點第三方執業藥師數字化身份確認和遠程服務,作為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補充,開展處方審核和合理用藥指導工作,同時對使用從業藥師、藥師的藥品零售門店合理用藥進行指導。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