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8月,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審核中心向市場參與各方發出一份包含8個方面共28項要求的通知,就“切實提高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及問詢回復質量”作出具體要求。證券時報記者發現,繼今年4月23日、5月14日上交所對首輪及第二輪問詢回復情況分別提出規范要求后,這是科創板正式開市以來首次有關信披規范的指引通知。
證券時報記者獲取的這份《關于切實提高招股說明書(申報稿)質量和問詢回復質量相關注意事項的通知》,結合審核中發現的帶有一定普遍性的突出問題,對科創板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的“重大事項提示”、“風險因素”、“核心技術人員認定”、“業務與技術”、“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欺詐發行股份購回承諾”、“相關專項文件”等提出具體要求。通知稱,經過審核問詢后,如存在對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等事項,發行人應當在“重大事項提示”中進行披露;應提高風險因素披露的針對性和相關性,盡量對風險因素作定量分析,對導致風險的變動性因素作敏感性分析。
通知指出,科創板申報材料披露的核心技術人員,通常包括公司技術負責人、研發負責人、研發部門主要成員、主要知識產權和非專利技術的發明人或設計人、主要技術標準的起草者等;應披露主要產品或服務的核心技術來源;如披露重大獲獎、承擔重大科研專項、參與標準制定情況的,需披露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系等。
此外,通知要求保薦機構選擇同行業公司或業務對比分析時,應注意所選公司或業務的可比性;合并報表與母公司財務報表存在顯著差異的,應披露母公司財務報表;發行人獲得政府補助的,應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判斷政府補助是否應列入非經常性損益。(記者 朱凱)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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