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進入關鍵收官階段。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重任在肩。
5月18日,“深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爭做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表率專題推進會”召開。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翁杰明介紹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深化改革取得的最新進展,并對改革的幾個重點問題作出部署安排。
翁杰明表示,深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要鎖定重點、破除難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要在做強做精主責主業,調整優化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強化豐富正向激勵,提升價值引導預期等方面下功夫。
翁杰明強調,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深化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是當務之急、綜合性夯基之舉;規范運作是長期保障、制度競爭力所在;穩定資本市場是社會責任、國企使命所系,上市公司要在這三個方面做好表率。
記者獲悉,下階段將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力度有望加大, “雙百行動”“科改示范”等各類改革專項工程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仍將是支持重點,并將盤活或退出低效無效上市平臺。
在市場預期較高的完善激勵機制方面,據悉,今年將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做盡做,繼續保持應有的數量與質量。國資委也強調,要處理好強化激勵和普遍受益的關系,既要逐步體現共同富裕原則,也要避免“激勵”變“福利”,成為套現的工具。
來看會議要點:
1、近年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截至2021年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共1317家,總市值33.54萬億元,占境內及港股上市公司的 28.26%。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三年行動中發揮了重要引領示范作用。
2、三年來,黨的領導全面加強,股權結構不斷優化,專業化整合力度不斷加大,許多上市公司在市場化機制、激發活力上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3、一批優質企業融資上市,2020 年以來,國資系統共有38戶企業在主板上市,51戶企業在創業板、科創板、北交所上市,直接融資2574億元。
4、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價值創造能力不斷增強,中央企業上市公司貢獻了央企系統約65%的營業收入和80%的利潤總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規范運作能力、內控水平和防范風險能力持續提升。
5、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仍存在一些問題。要做強做精主責主業,實現板塊歸屬清晰。繼續加大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力度,穩妥探索符合條件的多板塊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盤活或退出低效無效上市平臺,統籌優化上市平臺布局。
6、要調整優化股權結構,合理設計股權機構,選好作為積極股東的戰略投資者,鼓勵央企和地方國企交叉持股。
7、完善公司治理,要適應上市公司特點依法行使國有股東權利,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機制,全方位加強獨立董事隊伍建設。鼓勵上市公司為獨立董事購買責任險。
8、強化豐富正向激勵,加大力度依規有序推進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加大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激勵力度,注重多種激勵工具的系統集成。進一步豐富激勵方式、增強激勵穿透性、擴大激勵覆蓋面。
9、要處理好強化激勵和普遍受益的關系,既要逐步體現共同富裕原則,也要避免“激勵”變“福利”,成為套現的工具。
10、要深化改革加強管。
理夯實價值創造基礎,多措并舉強化投資者關系管理,正確引導投資者預期。既要講當期盈利等能力,也要據實講清長期戰略導向,穩定投資者預期;同時依法依規、適時運用大股東增持、關鍵核心人員增持、增加現金分紅比重等手段,引導上市公司價值合理回歸。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績
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對深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近年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
據統計,截至2021年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共1317家,總市值33.54萬億元,占境內及港股上市公司的28.26%。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三年行動中的引領示范作用還表現在全面加強黨的領導、股權結構不斷優化、專業整合力度不斷加強、合規經營水平不斷提高等方面。
國資系統一批優質企業融資上市。2020年以來共有38戶企業在主板上市,51戶企業在創業板、科創板、北交所上市,直接融資2574億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價值創造能力不斷增強,中央企業上市公司貢獻了央企系統約65%的營業收入和80%的利潤總額。
翁杰明指出,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仍存在一些問題,必須在深化三年行動中有針對性地解決。
加力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
穩妥探索多板塊上市公司分拆上市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要聚焦主責主業發展實體經濟。記者獲悉,致力于做強做精主責主業,實現板塊歸屬清晰,將繼續加大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力度,穩妥探索符合條件的多板塊上市公司分拆上市。
翁杰明指出,集團公司要系統梳理未上市和已上市資源,結合實際逐步將現有未上市的優質資產有計劃地注入上市公司,必要的也可單獨上市。加強上市資源培育儲備,孵化一批科技創新實力強、市場前景好的優質資源對接資本市場,要注重支持“雙百行動” “科改示范”等各類改革專項工程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上市。
對于多板塊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翁杰明說,一些國有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央企業整體上市公司,或因技術業務發展產生了新業務,或因資本市場認知發生變化,由于內部業務板塊多而被資本市場低估。針對這一情況,要統籌考慮戰略定位、擬分拆業務獨立性和成長性、分拆后的治理安排和管理成本等因素,支持有利于理順業務架構、突出主業優勢、優化產業布局、促進價值實現的子企業分拆上市。
盤活或退出低效無效上市平臺
除了加大向上市公司注入優質資產的力度,也將對一些低效無效上市平臺分類施策。
翁杰明表示,針對一些集團公司缺乏持續經營能力、長期喪失融資功能或歷史遺留問題久拖不決的上市平臺,要因企制宜調整退出或轉到更加適合發展的其他集團公司。對仍具有發展潛力的,通過吸收合并、資產重組等方式盤活;對難以盤活的,要多種方式清退,實現資金回籠,反哺主業。
翁杰明強調,要統籌優化上市平臺布局。集團公司擁有多個上市公司的,可多種方式重組推動優質資源向上市公司匯聚,對層層嵌套、業務分散、“小散弱”狀態的,要梳理整合;對集團整體上市的,要重點推動上市公司內部板塊整合清晰歸位,統籌實現解決同業競爭、突出主責主業雙重要求。
翁杰明說,各級國資委、集團公司要積極、主動推動相關統籌工作,探索將上市公司質量納入考核范圍。
翁杰明強調,板塊的清理整合要有利于加快產業鏈供應鏈價值向中高端集聚,要有利于有條件的優勢企業成為現代產業鏈鏈長。
國有控股股東不通過行政方式
干預上市公司經營自主權
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形成科學有效的治理機制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重要任務。本次會議,對于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如何完善公司治理機制,選優用好獨立董事提出新要求。
翁杰明指出,要適應上市公司特點依法行使國有股東權利。國有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不是行政關系,不是上下級關系,而是不同法人依據資本紐帶的治理關系。國有控股股東要在上市公司治理型管控上走在前列,按出資比例和公司章程依法合規履行出資人職責,不通過行政方式干預上市公司經營自主權。
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機制。鼓勵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在堅持黨的領導、國有資產不流失的前提下,探索更加市場化、差異化的管控模式,不斷提高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督,定期評估市場化、差異化管控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動態調整管控事項和范圍。
全方位加強獨立董事隊伍建設。強化獨立董事履職支撐和業務培訓,定期提供企業經營動態信息,安排深入調研,鼓勵上市公司為獨立董事購買責任險。
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空間仍很大
翁杰明強調,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要構建務實管用、充滿活力的多元激勵體系。
要加大力度依規有序推進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雖然經過大家的努力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覆蓋面已達到 40%,但推進這項改革的空間還很大。集團公司和上市公司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貫、培訓。要在前兩年上市公司股權激勵企業數有較大增長的基礎上,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做盡做,爭取今年繼續保持應有的數量與質量。
要加大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激勵力度。對科技型上市公司要注重強化研發投入、成果轉化為導向的行權業績指標,增強考核的精準性,對研發投入視同利潤加回,在業績指標中相應體現。
要注重多種激勵工具的系統集成。對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內不同層級和類型的企業,可以組合開展多種激勵方式。
翁杰明也強調,要處理好強化激勵和普遍受益的關系,既要逐步體現共同富裕原則,也要避免“激勵”變“福利”,成為套現的工具。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要爭做“三個表率”
翁杰明表示,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深化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是當務之急、綜合性夯基之舉;規范運作是長期保障、制度競爭力所在;穩定資本市場是社會責任、國企使命所系,上市公司要在這三個方面做好表率。
上市公司對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規定動作”,要加力提速、不打折扣、率先高質量完成。嚴格遵守國資監管政策和證券監管規則,強化上市公司獨立性,做到嚴合規、守底線、負責任、有擔當。
要解決同業競爭。制定落實好同業競爭解決方案,特別是由于戰略性重組而形成的新的同業競爭,要加快業務板塊融合協同,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在承諾期內盡快解決同業競爭問題。要規范關聯交易。對于必須的關聯交易,要依法履行內部決策程序,關聯方應回避表決,按照公允原則確定交易價格,超過一定金額的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要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嚴格按照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的原則披露信息,穩步推進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工作。要增強風險防控能力。防范債券違約、股票質押和無償劃轉等風險,嚴肅處置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問題。要嚴控金融投資,制止盲目鋪攤子,切實防止“脫實向虛”。
要做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表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采取有效措施,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各地國資委要按照便利企業的原則,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現金分紅給予積極指導支持。集團公司要做積極負責任的股東,鼓勵長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適時增持價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要適時實施股份回購,增強投資者信心,所需資金可依法通過發行優先股、債券等多種渠道籌集。
編輯: 李詩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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